十堰南化中心卫生院“2.10”医疗纠纷群体聚集事件经调解结案
2 月 12 日下午 5:30,经过两昼一夜连续奋战的调解工作,南化中心卫生院“2.10”叶永强猝死医疗纠纷案的医方、患方代表以及郧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调解员,在协议书上郑重签字,医患双方同意经调解结案。因案在十堰市南化中心卫生院聚集的两百多人逐渐散去。
事由起于 2019 年 2 月 10 日,患者叶永强当日因“间断反复发作胸痛 2 天”在南化中心卫生院就诊,其既往有高血压病、糖尿病、吸烟史,行心电图检查提示:窦性心动过缓、ST 段水平延长、TШ倒置,心肌酶正常。就诊后患者自行回家,在家中突然意识丧失,再次入院抢救时急查心电图为一条直线。医院立即组织行一系列抢救措施,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相关病史、辅检回顾,初步会诊诊断意见为: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可能性大,确诊需行尸体解剖检查明确,但家属不同意作司法鉴定。
患者在卫生院病亡,家属认定属院方诊疗不力,未给予入院 2 收治或转上级医院治疗导致贻误最佳抢救时机,提出高额赔偿要求。次日清晨,患方家属及亲人乡邻等200 余人聚集南化中心卫生院,患方群体因亡者缘故而言行明显偏激,事态随时可能进一步激化。南化中心卫生院迅速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鉴于群体聚集随时可能向恶性事件演变,郧阳区政法委迅速召集区卫计局、区公安局、南化镇政府、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和医疗专家等人员,两个小时后的上午10 时就赶到南化中心卫生院。到场的还有南化派出所、关帝村委的负责同志。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后,争执混乱的场面逐步得以控制,但引导双方理性地坐下来谈,到析因辨理、弥合差距,殊是不易。
首先是患方情绪较为激动,执传统的“死者为大”为由,提出高额赔偿条件不容讨论,甚至任何人都“无资格”说话。“政府、卫生、公安和所谓医疗专家,要么是连带关系官官相护,要么是只知控制场面息事宁人,维护群众利益时候没有一个可信!”患方家属放言,而且谁要说话就对谁挥拳相向。这时,区医患纠纷调解委的同志毫不回避地顶在最前面。冒着被袭的风险,刘道成、肖阳文调解员首先站出来与患方进行沟通。患方在对医调组织设立的宗旨、调解员身份,以及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医疗调解、中立不涉利益的情况了解后,才同意推选代表参与调解。
其次是调解过程曲折,现场多次受到冲击,统一双方认识并弥合赔偿差距异常艰难。亡者时值49 岁,尚有妻子和三个子女,亲属对家中顶梁柱的壮年去世难以接受,且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对于患者最终死亡,认为院方诊疗处置不到位是主要原因,故提出高额赔偿要求。而患者当地家族群体大,多人的参与也导致了意见难以统一,群体一直处于较为躁动的状态,以至于患方外围人员三次冲击调解现场质疑调解工作人员,两 3 次变更参与调解的代表。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肩负人民内部矛盾只能化解不可激化的责任,医疗专家在应患方要求不作尸检司法鉴定的条件下,认真仔细地对患者既往和当前病症、对医院诊疗操作进行梳理分析,调解员耐心地与医患双方沟通,双方最终统一意见:叶永强猝死主要原因系自身急性心脏疾病,看诊医生经验不足致其处置方式不够周密,也负有一定责任。综合考虑到患方家庭的实际困难,由医方给予患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及补偿。维稳调解队伍历经两昼一夜的连续奋战,争议、鉴定、调解,数次把可能失控的场面稳定下来,使得医患双方能理性地了解事件过程真相,认清患者病亡的原因,以及认识非理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这次南化中心卫生院“2.10”医疗纠纷群体聚集事件的顺利解决,是在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迅速组织地方政府、卫生、公安部门和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协作完成,是对郧阳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紧抓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事实表明,在处理极端的专业纠纷和群体事件中,专业有效的调解工作和强大的外部震慑力量缺一不可。借此契机,郧阳区在民政、教育等多领域推动专业人民调解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