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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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41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1日11:30:27 打印此页 关闭

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建三局咸宁城市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咸宁高新地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公司。负责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经过前期的筹备工作,题述项目“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对以上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建三局咸宁城市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工程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概况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的建筑工程、供电照明、通风、排水、自动化及仪表、通信、监控及报警、消防等辅助设施、廊内工程管线、管线支架,以及其他综合费用。包括在贺胜路2.93KM(107 国道至蕲嘉高速段)、高新区光谷南二路 2.13KM(贺胜路至泉都大道段),合计建设长度5.06KM的地下综合管廊,全程建两舱,综合舱、燃气舱平行建设,除污水、雨水管线不入廊外,其他管线全部入廊等所有相关工程项目。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经投标人湖北省公司唯一授权的市级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市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0亿元;

3.3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良好,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2014年至2016年偿付能力说明、省公司授权书原件(如省公司作为投标人则不需提供)于2017 12 12   201712    15 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武昌积玉桥万达公馆11号楼九楼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领取。

4.2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300元,收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15上午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武昌积玉桥万达公馆11号楼九楼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的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企业官网(http://www.hbdtjj.com/)同时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中建三局咸宁城市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咸宁市高新区区办公大楼

人:毛小明

联系电话:13476172001

 

保险经纪人: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武昌积玉桥万达公馆11号楼九楼

人:晏琪

联系电话:027-88100275  传真:027-88100273

手机:15207127275